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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七章 喜从何来?(1 / 2)


“曹子昂,状元郎,抛妻弃子美名扬。”

“骗得金来骗得银,做得高官好风光!”

琼林宴结束后,似只用了一夜的功夫,曹子昂的大名,就传遍了神京百万人口。

偌大一个都中长安,竟处处传扬着新科状元的“美名”。

而且,不止是文人间,更多的,是各坊市的百姓。

这让许多想要查探何人在传播消息的有心人,怎样也摸不着头脑。

因为不是一两个人在传,是整个神京的人都在传。

连街头巷尾的顽童们,都唱着童谣“歌颂”曹子昂。

大人们则传的更离谱,连曹子昂中状元前不甘于清贫,给高官衙内做***换取富贵之事都传的绘声绘色。

一时间,这位今科状元的名声成了臭狗屎……

人人喊打,唯恐沾上屎气。

也彻底绝了他东山再起的最后一丝可能。

如此局面,倒比他前些日子中状元后,更“风光”……

只是这种传播速度,让许多人骇然。

不过,这也摆脱了贾琮的嫌疑。

因为任谁都不会相信,这样的推波助澜力度,是一个十二岁的少年能做到的。

只是新旧两党间彼此都盯的紧,谁也没发现对方动过手脚。

可除了他们能够有这样的力度外,谁还能做到这点?

因此只能将功劳,放在了那阙《赠杏花娘》的木兰词令上。

“国朝鼎立以来少有的佳作,可比唐宋名家!”

这是不少文坛大家读罢后,给出的评论。

更难得的是,谁都不会怀疑,此事是贾琮处心积虑谋划的……

因为杏花娘是曹子昂身边的人安排到贾琮身边,用来羞辱他的。

而点题,更是由曹子昂亲自所出。

尽管这阙词是木兰词令,写的却是“杏花”,与曹子昂的点题契合之极。

种种巧合说明,此桩事件完全是个巧合。

事实上,也确实就是巧合。

是曹子昂方面处心积虑下,举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

却也愈发衬出贾琮这阙词的惊艳!

自然,这种惊艳,绝不是曹子昂想要这样看到的。

此刻,他在目前落脚的福州会馆里,光绝交信就收了不下三十封。

其中有一封,竟然是他的同乡旧友,昨日将杏花娘请入杏花亭的赵伦所送。

本就心如死灰的曹子昂看到赵伦派人送来的信,当场吐出一口血来。

厚颜无耻,无过此人。

墙倒众人推。

他怕是有史以来,最惨的一届状元。

面色凄惨的曹子昂知道,眼下还不是最惨的时候。

因他之故,累得相府千金甚至宁次辅清誉受累,成为笑柄,才是真正的大患。

怕是用不了多久,御史就该上书弹劾他了吧?

却不知,是会废黜功名,还是会流外为官……

曹子昂发誓,只要给他留下一分机会,他就绝不放弃!

终有一日,要让陷害他的这些人,受尽折磨而死!!

“咚咚咚!”

一阵急促不耐的敲门声响起,曹子昂却已经没什么感觉了。

昨日之前,还处处巴结于他,他却不会多看一眼的伙计,今日已经敢给他使脸色了。

木然的道了声:“何事?”

门外传来回话:“曹状元,宁相府派人来给你传话,还不快开门?”

曹子昂闻言,身子一颤,瞳孔猛然收缩。

……

长安西城,居德坊。

贾府,梨香院。

快到中午方归家的薛蟠,一进内宅门儿,就大叫道:“好妹妹,快瞧瞧,哥哥给你带了什么来!”

“该死的孽障,你混叫什么?不知去哪里灌了野猫尿,不好好回你地方窝着去,撞客了不成,发什么疯?”

薛姨妈午睡还未醒,被吵醒后,气得隔着窗子骂道。

薛蟠也不在意,一边往里进一边嚷嚷道:“这几日妈和妹妹都不痛快,我哪里还有心思去吃酒?

到处寻些好东西,想淘来给妹妹。妹妹若是好了,妈必然也好。

寻了一宿,终于得了个好东西,保管妹妹喜欢!”

听他这般说,薛姨妈的起床气也散了大半,再见他青着的双眼,一脸疲倦,便当真以为他为了自己娘俩奔波,心里真真心疼不已,只剩下怜爱。

连里面房间也有了动静,就见一身着蜜合色比肩褂下一浅葱色绫裙的少女走出。

不见奢华,唯觉淡雅。

唇不点而红,眉不画而翠。

面若皎月,眼如水杏。

不是薛宝钗,又是谁人?

她看着薛蟠眸光闪闪间,隐有愧意,道:“我不过这几日不大舒服,当不得什么大事。哥哥又何必放在心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