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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七十六章 趁他病要他命!(2 / 2)

平城这边要不是为了捉到江慧嘉,张重这种代王身边的大将也未必会亲自出马。

彼时意气风发随着代王大举反旗,只以为自己来平城只不过是走一趟镀金的张重,又岂会想到,自己竟会如此轻易就栽在这么一个猝不及防的大坑里?

这一栽,还真要了命。

而作为这一批反军核心人物的张重死得如此令人震骇,他的副将又弹压不住大局,反军这边可不就乱了?

片刻后,平城城门一开,护城河上的吊桥一放。

窦思危披甲执锐,领着八百禁军在前,另加三千青壮在后。

禁军骑马,青壮步行。

骑兵奔袭,卷起疾风猎猎。

窦思危大喊:“兄弟们,随我平乱,杀他娘的!”

禁军们呼喝:“杀!”

跟在后头的青壮们亦被这气氛感染,忍不住同声呼喊:“杀——!”

将近四千人齐声喊杀,那是何等气势,何等震撼?

毫不夸张地说,便是大地,都仿佛被这一声声“杀”,给震得隐隐在颤抖。

军心丧尽的反军中有人大喊着想要整顿秩序,勉力抗敌。

又有人想要抢回张重的尸首。

两方各有目的,更是一片混乱。

窦思危再没有如此畅快过,他一杆长枪冲杀在前,只觉一身武艺,今日方始真正有了用武之地。

他手下的禁军也都称得上是精兵,此时跟随冲杀,只将反军撵得节节后退。

尤其是反军中的乱民们,被挟裹来时,他们以为自己当真是要改朝换代,建功立业了,当然一个个情绪激昂,听话得很。

可张重死得太干脆,太利落了。

乱民们的心志能有多坚定?

当然是一下子就丧失了反抗的意志,此刻简直还要大恨爹妈少给自己生了两条腿。

这要命的时刻,倘若是能有四条腿来逃跑,那该多好?

而禁军后头的青壮们倒是战场新嫩,但架不住此刻是在打顺风仗啊。

像这种没有经过什么正规训练的农民兵,打什么艰险战役当然不行,但要说打顺风仗,那还能不知道跟上么?

上了战场,手上沾了血,在这种氛围下,大凡是个男人,多半都是要激动的。

杀红了眼的人,任是平常再平庸,这种时候都要多出五分凶性。

窦思危畅快大笑:“一群乌合之众,也敢来拿前朝做幌子,举什么反旗?奶奶的,软蛋们,再回家吃几年奶去吧!”

他的马最神骏,此刻亦奔行最快。

有反军来抢张重的尸身,他一枪扫过,随即持枪将张重整个身体一挑。

张重尸身向后滑去,窦思危身后一名禁军便配合默契地弯腰拖住张重,将这沉重尸首拉上了自己的马背。

敌将尸身,又是反贼中的重要人物,当然不能轻易放任反军将之抢夺回去。

城头上,缩头缩脑了好半晌的张英标此时抬头挺胸,大喊:“好!”

窦思危大笑。

反军彻底被冲散,虽是数量比之平城这边人数更多一倍有余,怎奈军心涣散。

多数反军都只想着比同伴跑得快,即便其中还有反抗的,又能顶什么用?

天际晚霞终于暗淡得只剩一点微光了,城墙外的冲杀声仿佛是在为这一日的喧嚣做最后注解。

刀光,时而高高扬起,嘶声,有时渐成低鸣。

这里是平城西,距离西城门不算太远的一片荒地旁,却趴伏着一道身影。

此人正是丁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