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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7节(1 / 2)





  孙家老爹听了,赶忙把扫帚放了下来,走到林娇杏跟前,“亲家,什么事?”

  林娇杏每回听到孙家老爹喊她“亲家”,她都恨不得拿东西把他的嘴巴塞上:他这么一叫,她总感觉自己已经七老八十了,最起码也是人到中年,可实际上,她才刚刚十六岁,正是花儿一般的年龄。

  林娇杏几不可见地皱了皱眉,然后又很快和颜悦色道,“是这样,今儿个我来的时候,在路上碰到一个大嫂,她相公在外地经商,每月都要给家里写一封信,可这位大嫂家里没人识字,附近呢,也没个读书人,每回她相公来了信,她都得跑到镇东头找人给她念信写信。

  我就想着,这镇上可不止她一家遇到这种事,而孙老哥你又是个识文断字的,而且我看你也是个闲不住的人,要是你在咱这小味轩门口摆个摊,代人写信,既帮了人,你又能跟人扯扯闲篇儿解闷,你看咋样?”

  象孙家老爹这种读书人,手不能提肩不能挑的,只能做一些写写画画的事情,代人写信这活,最合适不过,算得上是人尽其用。

  而且孙家老爹虽然贫穷,可骨子里还是很清高的,不愿食嗟来之食,也不愿平白受人恩惠,所以他才会抢着去干活,要不然,他肯定会觉着自己就是一个百无一用的废人。

  而年纪大的人,最接受不了的就是自己老了,啥用也没有了,以后就坐吃等死了。

  如果让他代人写信,多多少少的他总能赚到一点钱,这样他就会觉着,他并不是个吃闲饭等死的人,他还是有用处的,最起码自己能养活自己。

  所以,林娇杏断定,孙家老爹肯定会答应。

  正文 第二百一十三章挂念小偷?(十四更)

  果然,孙家老爹听林娇杏把话说完,眼睛一下子就亮了,一迭声地回道,“好,好,好。”

  “既然你愿意,那等莫少爷来了,我跟他商量一声,必竟这是他的饭馆,在他饭馆门前做生意,最好还是要他点了头。不过你放心,莫少爷肯定会同意的。”

  孙家老爹感激不尽,“那就有劳亲家了。”

  对莫梓枫来说,林娇杏的事,比他自己的事要重要得多,而且不管林娇杏有任何想法,他都是无条件支持的。

  更何况孙家老爹在小味轩门口摆摊代人写信这种事,对饭馆的生意又没什么影响,所以莫梓枫二话不说就同意了。

  他不光同意了,还主动去买了一套新桌椅和笔墨纸砚回来给孙家老爹用。

  孙家爷儿两个受宠若惊,对莫梓枫连连道谢,人前背后直夸莫梓枫是个好人,其实他们不知道,他们沾的其实是林娇杏的光。

  小味轩的门口有一棵槐树,树荫浓密,孙墨把莫梓枫新买的桌椅放到了树荫下,又把笔墨纸砚都拿了过去,还在旁边立了一块招牌,上写“代写书信”四个大字,然后孙家老爹往椅子上一坐,就算是开张了。

  古代的读书人少,识文断字的不多,普通人家若有书信往来,一般情况下都是请人读写。

  正好镇子上现在做这个生意的人不多,也就镇东头赵秀才一个人。

  孙家老爹这个代写书信的小摊刚开张的时候,因为知道的人不多,所以开始几乎没人来找他写信。

  不过时间久了,知道的人多了,来找他念信写信的人,慢慢的也多了起来。

  因为这些来找他代写书信的人,都是普通百姓,家境都不是特别宽裕,所以孙家老爹定价并不高,读信是免费的,写信是六文钱一封。

  饶是这样,孙家老爹一天也能进帐二十来文钱,有一天甚至得了六十文,可把他高兴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