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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章武术高人(1 / 2)


一大早,郑翼晨走到对面公车站牌下,等了三分多钟后,他登上了257路公交车,今天运气不错,霸到最后一个靠窗的位子。

他回想起这几天的经历,有些灰心,淡淡叹了口气。

自从那一晚修炼气功心法被毒蛇惊吓到,之后的好几个夜晚,他不管怎么努力,都无法进入到那种冥想出经气的奇妙境界,更别提汇聚经气于丹田这一个步骤。

他修炼《灵针八法》的进程,也就这样停滞不前,只好每晚勤加练习唯一掌握在手的汗法。

他和罗宾本来就不怎么和谐的关系也跌入了冰点,基本零交流,当然每天还是大鱼大肉伺候着它。

他也曾经试过加固窗户,不让罗宾有机会跑到外面去,免得它又带回一些危险物件回家,结果第二天回来他发现房门打开,而罗宾则不见踪影,一开始以为遭小偷了,检查了一下才发现没有丢失什么东西,当看到大摇大摆从大门进来的罗宾时,他这才醒悟这只猫居然自己开门出去了。

有了这段经历后,他每次出门前都会主动帮罗宾把窗户打开,免得它再次做出打开大门迎贼来的举动。

在他回忆这些事时,公车已经开到下一站,一个挺着大肚子的妙龄少女上车后站在了他身边。

公车上的喇叭适时响起:“文明礼让,关爱他人,请为老弱病残孕,及有需要的乘客让座。”

郑翼晨起身拉着大肚少女坐下他的位子:“你坐吧,我还有几站就下了。”这个“几站”,其实是12个站。

少女急忙推辞,郑翼晨指着她的肚子说道;“你都怀孕大肚子了,怎么能让你站着呢?就让我发挥一下雷锋精神吧。”

少女红着脸低声说道:“我……我不是怀孕,就是长得胖了一点。”

“啊?嗯,那还是要让你坐,你的负担那么重,也不容易。”郑翼晨意识到自己摆了个大乌龙,露出一丝尴尬的笑容,还是坚持让少女坐下。

少女拗不过他,说了声谢谢,费力将硕大的身子塞入座位中。

他就这样站着,过了四五个站之后,随着上车人数的增多,车厢内开始拥挤起来。

空气浑浊,香水味,汗臭味,皮革味,数十种味道混成一团,拼了命钻进郑翼晨的鼻孔,让他体会到什么叫做“百感交集”。

就在这时,有人挤了过来,紧贴他的身子,居然散发着一股浓浓的韭菜味,熏的他十分不舒服,往旁让了让。

结果那人还是照样贴了过来,同一时间他感觉到口袋里的皮夹似乎有些松动,警惕心起,斜眼一看,一个穿着花格子衬衫的年轻人正低头忘我的用食中二指伸进他的裤子的口袋,小心翼翼的将皮夹一寸寸提起。

看着他那么专注的神情,郑翼晨忍不住想要吐槽一句:“这人的业务水平也太差了,太侮辱小偷这么职业了。”

他想起强叔曾经说过一些专业小偷的训练方法,据说这个群体的人最主要练习食指和中指,一开始每天泡醋,把骨头泡软了,然后就使劲戳墙,长年累月下两根手指就会一般长短,到那时才开始学习盗窃技巧,往往是放置一个穿着正常,浑身挂满铃铛的假人模型练手,在数秒内偷走假人口袋内的东西,能成功偷走而铃铛不响的人,才算成功出师,可以出去外面做小偷这一门职业。

而现在这个盗窃他钱包的仁兄,技术实在是太拙劣了,郑翼晨心里的“铃铛”被撩拨的哗哗响,他终于忍不住开口说话了:“哥们,你应该是准备练练手,提高一下业务水平来的吧?真的应该多练练。”

花衬衫少年这才惊觉自己的偷窃行为被事主逮个正着,脸色一红,旋即浮上一抹怒容,低声怒吼道:“让你嘲笑老子!”他举起拳头,一拳直击郑翼晨的心口。

郑翼晨看他架势,就知道这个人的拳脚功夫比盗窃的水平更加拙劣,忍不住轻叹一声:“这年头的流氓小偷,质量与素质直线下降,难怪这个社会越来越繁荣昌盛。”

他平日里可没少练功,对付这种花拳绣腿不在话下,伸手一搭,拂开他的拳头,另一只手伺机而动,后发先至,一记重锤打在花衬衫少年的肩头。

两人短短交手一招,没惊动到车厢内的其他人。

那人肩膀疼痛,凶焰大炽,见拳脚功夫比不上郑翼晨,面露悍色:“今个儿就给你这不长眼的家伙放放血。”